贱狗男奴女主调教视频
地区:烟台市
  类型:丹麦剧
  时间:2024-04-27 10:52
剧情简介

  女子花7万求“脱单”被婚介“忽悠”

  经法院调解双方解除合同,婚介公司退还服务费6.5万元

  本报讯 (记者 陈 凤 通讯员 曹赟娴 陈逸韵)女子花7万元请婚介公司介绍相亲对象,但此人的实际职业、收入、房产等信息,都与婚介公司说的天差地别,能否要求解约并退费?近日,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婚介服务合同纠纷案,最终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确认解除合同,婚介公司退还服务费6.5万元。

  王女士为早日“脱单”,在一家婚介公司花费7万元购买了红娘服务。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,婚介公司将在12个月内为王女士提供约见不少于12人。了解择偶要求后,婚介公司很快推荐了第一位男士,并告知王女士,该男士身高1米81,重点大学本科毕业,国企工作,年收入55万元,城区还有一套120平方米的独立婚房。王女士满心欢喜地去见面,事后却得知,该男士的基础学历是专科,也并非在国企工作,与父母同住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,学历、工作和住房,全部与婚介公司的介绍不相符。

  为安抚失望的王女士,婚介公司再次为她约见了一位男士。这次王女士发现该男士提供的照片拍摄于十年前,与真人差距很大,故以婚介公司存在欺骗和违约、互信基础丧失为由要求解除合同,并退还服务费。婚介公司表示同意解除合同,但要求扣除30%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婚介服务合同与服务对象的具体择偶要求、个人喜好密切相关,并且需本人亲自履行,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,合同双方间的互信基础极为重要。在一方违约特别是互信基础丧失时,不宜强制继续履约,而应准许解除合同。同时,在退费时应结合合同履行过程、进展等因素来衡量,而非单纯以结果来评价服务价值,如受托人适当地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,有权取得部分服务报酬或要求支付已支出的必要费用。最终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确认解除合同,婚介公司退还王女士6.5万元。目前该婚介公司已履行了退款义务。(来源:人民法院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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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康宏
王嘉琪
黄正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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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宛佩

发表于8分钟前

回复 郭初新 :有记者问,☔☔🕠《意见》发布后,🛅🦾🐂岛内的反应呈现“官冷民热”。🚷🚵民进党当局刻意淡化并抹黑诬蔑,🥄🍩👬🔓试图避免有关议题在岛内成为热点,🚸⬅🎐💫而台湾媒体和网民反响积极,🤷🌫🧽🙅关切其中蕴含的发展机遇和民生权益,🥺😿🌃🚴💴乐见此举促进两岸和平和交流。🥯🛑🧏🤲请问如何看待这种现象?


卢佳玲

发表于4分钟前

回复 曹雅晴 :◇厦门坚持宜林则林、🕢🚙🏴宜草则草、🤫🗒🤜宜沙则沙、🥢🚡🛀宜湿则湿,🤪🧼🖌🧁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和城市发展的关系,⚰🚍😼充分尊重自然、🚟🐨👻顺应自然、♉🦩📻保护自然,🏖🛠做到“先梳山理水,🤤🤝💍®再造地营城”。🥯🔺🥭🧟


李怡欣

发表于1分钟前

回复 骆秀珮 :女子花7万求“脱单”被婚介“忽悠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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